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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宁,浙江省辖县级市,由嘉兴市代管。位于浙江省北部,钱塘江北岸,介于北纬30°15’~30°35’,东经120°18’~120°52’之间。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其中平原占87.94%,山丘占1.81%,水域占10.25%,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面高程4米~8米(吴淞高程)。呈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夏较长,春秋较短。总面积863平方千米,辖4个街道、8个镇。市政府驻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26号。2019年常住人口87.83万人。
2、海宁之名,始见于南朝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年),寓“海洪宁静”之意,以灯文化、潮文化、名人文化最具地方特色。硖天下奇观海宁潮因其潮高、多变、凶猛、惊险而饮誉海内外,白居易、李白、苏东坡等为之留下了千余首咏潮诗词,乾隆曾四次到盐官观潮,孙中山、毛泽东等一代伟人也曾来海宁观潮。
3、2019年,海宁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6.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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