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友在论坛发文称,他在自家的创维智能电视里发现了一款名为“勾正数据服务”的软件,用技术手段研究后发现该软件定时扫描上传了家中联网的智能设备的信息等,认为该软件会掌握“家里有什么智能设备、手机在不在家、谁来家里联网了、周围邻居的WiFi叫什么名”等隐私信息。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勾正数据获悉,涉事软件所采集用户数据的相关信息用于收视研究相关业务,由于用户隐私政策提示不够清晰,引起部分用户隐私安全的担忧,勾正数据向广大用户诚恳致歉。目前,创维电视方面已宣布解除和勾正数据的合作关系,并责令勾正数据删除非法获取的用户相关数据。
1.网友 没印象授权软件采集信息
近日,一名热衷计算机技术的网友发布的文章引发了热议。该网友在一网络技术人员论坛上发帖称,因为感觉自家的创维智能电视运行速度有些慢,便查看了该智能电视的后台软件运行情况,发现该电视后台运行着一款名为“勾正数据服务”的软件。他利用技术手段对“勾正数据服务”进行研究后,发现该软件每隔10分钟,就会对家中所有联网的智能设备进行扫描,并将多种数据信息传回到指定网站。此外,该软件还会将电视周围的能探测到的WiFi名称、地址等信息打包上传到指定的网站。
该网友解释说,该软件会对“家里有什么智能设备、手机在不在家、谁来家里联网了、周围邻居的WiFi叫什么名,随时采集上传。”
一名看过该文章后,同样在自家智能电视里发现涉事软件的网友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平时从事网络安全工作,“我没有自己安装过这款软件,软件应该是电视出厂时预置在电视里的。在我印象中,无论是软件方、家电厂家或者是家电销售方都没有告知过我电视会收集我的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我觉得失去了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络营销业内人士表示,类似的数据可以提供给广告商实现广告的精准投放,但收集此类数据应该给予用户明示,获得同意后才能进行。28日,北青报记者从另一知名电视品牌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公司出产的部分智能电视中可以安装“勾正数据服务”,用户能够通过卸载相关软件禁用其服务。
2.软件方 承认隐私政策提示不清晰
“勾正数据服务”遭网友质疑后,发布文章网友家的智能电视品牌方创维电视于27日发文称,针对名为“勾正服务”的APP被指违规获取创维电视用户数据的相关信息一事,该公司第一时间全面禁用了所有创维电视上的“勾正服务”,并展开相关调查。经了解,勾正服务由北京勾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与创维旗下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业务合作。其合作内容仅限于以抽样调查国内收视情况为目的的必要的数据采集。其他任何超出此范围的行为,均未得到创维方面的许可及授权。
创维方面称:“鉴于此事件严重违背创维用户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创维旗下酷开科技已发函与北京勾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并责令其删除非法获取的创维用户相关数据。”
勾正数据针对相关情况的回应:勾正数据已和创维电视沟通,第一时间禁用“勾正数据服务”,并进行了深入调查。勾正数据称,“勾正数据服务”可以由用户自行禁用;该公司所采集用户数据的相关信息用于收视研究相关业务:家庭和个人收视率、收视效果分析、广告收视分析和优化。
勾正数据方面表示,“勾正数据服务”因涉及到用户设备信息的采集,由于勾正数据用户隐私政策提示不够清晰,引起部分用户隐私安全的担忧,该公司向广大用户诚恳致歉;“本着对用户数据隐私至上的理念,我司将改进和完善用户隐私政策,确保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按照用户的授权依法收集信息。”
3.专家 收集大数据应给予用户选择权
据介绍,家中的智能设备数量、情况,家里有几台手机,什么时候出现在家里,这些都可以成为大数据的一部分。
家电行业资深分析师、钉科技创始人丁少将称,近年来随着智能设备的普及,这些设备背后产生的海量数据成为了可供利用的资源。“通过收集、分析这些大数据,不但可以更好地帮助广告商找到对应的用户,也可以了解用户的日常需求,促使科技人员研发出更贴合用户需求的产品为公众服务。因此对于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本身是有正向价值的。”
丁少将指出,在收集和分析包括智能电视在内的智能设备所产出的大数据时,相关机构应该先明确地将这一情况告诉用户,并给予用户选择权,“比如有些软件,会提示用户是否参与‘用户体验提升计划’,告知用户软件会收集用户的行为等数据,如果用户不同意,则不能收集相应的数据。”
“另一方面,软件不能超越权限地收集用户的数据,比如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特征等。”丁少将表示,实际生活中,很多智能设备的用户都不了解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相关知识,这就需要对他们进行更加清晰的提示,以获取他们的理解和同意。
丁少将认为,在大数据收集、分析的同时,相关机构还要做好对数据的保护工作,避免相关数据被不法分子利用。“此前有过相应的案例,一些数据被人用技术手段窃取后,被用于电信诈骗,给用户造成了损失,这是我们需要提高警惕的事情。”
4.律师 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正当原则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早在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发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其中就涉及到对公民网络信息的保护,“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适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该文件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窃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获取该电子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应秉着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去收集和使用公民私人的电子信息,要表明自己的目的,行使的范围以及方式,从而使得该公民能够同意该行为。韩骁称,由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天然存在的技术鸿沟,普通使用者无法接触到后台的信息处理和更多操作。此次事件中,软件开发者如果未经用户许可,或构成对使用者的隐私权的侵犯,如确有相应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韩骁称,消费者需要注意使用协议、隐私协议的约定,另一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对上传给网络服务提供者方面的信息进行记录,为可能的诉讼或其他维权方式提供基本的证据。一旦发现自己的信息有被某个服务商泄露的嫌疑,则可以积极地采取民事诉讼手段要求侵权赔偿,或者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揭秘
电视大数据如何为广告商提供精准投放服务
28日,一名网络营销从业者告诉北青报记者,通过了解用户使用智能设备的情况,数据收集方可以确认用户的使用习惯,“什么时间区间消费手机,什么时间区间消费电视,这是生活习惯,能让公司端了解什么时间做投放和播出最合适。”
此外,该从业者表示,数据的掌握者通过用户使用的智能设备品牌、版本、IP登录地点、行动轨迹、设备使用时间等,可以摸索出用户的消费时长、使用场景,判断哪类视频适合什么时间推送给用户。
“通过数据分析,数据的收集者可以了解到用户在几线城市、他或她的年龄段、家庭中的男女比例等信息。另外,用户观看的内容也是带有标签的,通过采集用户看了哪些内容,看内容是看了很久还是看了几秒,掌握数据的一方就能推测出用户的消费喜好,这些对于广告商来说都是非常有价值的材料,实现数据变成钱。”该从业者说。
“(电视用户)什么时候是在电视机的前面,看了电视机里的哪些广告,整个家庭到底有多少智能设备,比如说有一台智能冰箱,两个智能空调,一个智能洗衣机,这些数据我们都能采集到,而且把它以家庭为单位整合到一起,实现数据的大融合。”这段话出自勾正数据广告和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陈正轩2019年在某科技论坛上的演讲。
陈正轩在演讲中还提到,有母婴公司通过勾正数据找到了0-2岁宝宝的母亲群组,实现了精准投放电视广告的案例。
陈正轩在演讲中介绍,相关软件可以记录客户从开机,先进入了点播信源,点播了某一个电视剧,又经过直播信源切换,后来又用了点播,最后到关机的全过程,“整个过程中谁在电视机前,我们都可以实现全链路无缝采集。”该公司开发的软件还可以对家庭的属性“贴标签”,“能看到到底是几口之家,比如要的是一线城市12000元以上的人,就要选择交集,然后提交,这就创建了一个一线城市中坚力量的人群,根据这个人群可以进行媒体对接,之后同样可以计算媒体的量,并进行人群洞察,比如也可以建立三线城市小镇青年这样的标签,这些都是可以根据下面的标签属性自定义。”(记者 屈畅)